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19号)规定,经审核,以下单位符合2023年度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2022年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反馈电话:0812-8170245反馈地址:米易县政务中心308办公室序号拟享受一次性扩岗企业名称补助人数(人)补助金额(元)1米易城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15002米易长康医院有限公司115003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115004米易中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15005四川易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115006米易国润清源供水有限公司115007杭州千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米易分公司115008米易国润清源排水有限公司115009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182700010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米易县供电分公司3450011米易黄风湿医院有限责任公司2300012攀枝花安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300013四川省烟草公司攀枝花市公司米易分公司2300014攀枝花劲丰钒钛科技有限公司11500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