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贵港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贵人社规〔2021〕1号)文件要求,经核验,拟给予拨付平南县大安镇南佰优购生活广场创业孵化基地内17家入孵企业2023年第三季度场地和水电补贴共计金额67250.3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日(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具体公示情况详见附件,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人:邝锦明,联系电话:7831335,附件:2023年平南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第三季度场地和水电补贴发放公示表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3日文件下载:2023年平南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第三季度场地和水电补贴发放公示表.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