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宁波市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甬经信组〔2023〕109号),经各单位主管部门初审,评委会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审核,现将通过初审的申报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初审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四、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五、联系部门及方式: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74-89292060,评前公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