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浙科发条〔2017〕70号)和《天台县创新券管理办法》(天财企〔2021〕2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天台县2023年度创新券应用兑付工作,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一、兑付范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已申请使用的创新券,二、兑付流程1、创新券使用单位在浙江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创新券应用服务平台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点击申请兑付,2、提交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请通过QQ或钉钉发到科技局陈晓松处,三、申请兑付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四、附件材料要求1、《创新券兑付统计表》一份(附件1),2、按项目建文件夹组织材料(文件夹以项目名称命名),①检验检测项目提供创新券使用证明(附件2)、创新券使用承诺(附件3)、支付发票、服务合同、服务结果凭证等5项材料,②科技查新项目提供创新券使用承诺(附件3)、支付发票、服务合同、服务结果凭证等4项材料,3、以上材料通过压缩文件发送到科技局陈晓松处(文件名为xxxx公司2023创新券)请相关单位组织人员按时申报,联系人:陈晓松陈荣联系电话:0576-8393057513958502745(532745)附件1:创新券兑付统计表附件2:创新券使用证明附件3:创新券使用承诺天台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