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18〕94号)、《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函〔2022〕49号)要求,在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基础上,经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有1家矿山符合绿色矿山标准,拟推荐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巴楚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并写明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事实依据、联系方式等,联系人:麦合木提0998-5721297地址:巴楚县教育中路7-1号附件:绿色矿山推荐名单巴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11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