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业农村局:为有效激励和推动各有关镇街、村(社区)积极开展农村“四小园”建设,我局安排市财政预算资金对2023年完成新建农村“四小园”基础任务的镇街予以资金奖补,现将2023年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下达有关镇街,对完成2023年度农村“四小园”建设任务的镇街进行奖补,本次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二、本次下拨的资金由镇街统筹用于开展农村“四小园”建设、美丽田园打造、农村户厕提升等乡村微改造项目,若镇街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村(社区),应对村(社区)建设的“四小园”、农用看护房改造、农村户厕提升等微改造项目进行成本核算,确保每村(社区)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不得大于该村(社区)在农村“四小园”等微改造项目建设投入的总成本,剩余的奖补资金可用于本镇街区域内其他微改造项目建设,三、各有关镇街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四、各镇街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保存好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附件:2023年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0日(联系人:吴景文、杨芝敏,电话:88221311、88229652)附件2023年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序号镇街任务村居数量(个)建设任务数(个)新建成数量(个)奖补金额(万元)项目名称功能类科目绩效目标转移性支出功能类科目1南区街道315339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完成“四小园”项目数量应达到《中共中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四小园”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的基础任务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