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制定《2023年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请按申报指南和以下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申报单位应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市)县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进行报送,请各区(市)县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机构申报,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要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形式确保申报项目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相符性,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并取消该项目单位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三)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或市新经济委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机关纪委举报,(三)本政策支持项目数量根据今年批复的专项资金预算规模和项目申报情况择优选定,未能当年享受到政策支持的项目纳入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点击下载附件:1.2023年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申报指南2.2023年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推荐汇总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