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财建〔2022〕25号肇庆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1〕126号)精神,下达我市本级(不含省直管县)2022年队伍驻防工作经费228万元,经市领导批示同意,现将2022年队伍驻防工作经费下达给你局,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并同步下达任务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附件:1.2022年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2.2022年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任务清单3.2022年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肇庆市财政局2022年3月30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2022年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doc2.附件2.2022年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任务清单.doc3.附件3.2022年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以此为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