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石人社发〔2020〕16号)规定,对石泉县饶峰镇报送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同意为陈世珍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单见附表),公示期为7天,即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凡对公示对象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社局政办股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915-6321301,石泉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1月10日石泉县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2023年度第9期)编号姓名性别经营项目经营地点1陈世珍女小餐饮饶峰集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