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诸暨市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诸发改〔2023〕46号)文件精神,对注册在诸暨市范围内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带有公益性质企业,已纳入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范围的企业,或已破产、已关停的企业)进行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现把评价情况公示5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诸暨市发改局,联系人:俞丹翡,联系电话:0575-87028292,附件:诸暨市2022年度规上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情况表xlsx.xlsx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