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榨菜企业:根据创建长江上游榨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相关要求,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11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创建长江上游榨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对象1.涪陵辖区内证照齐全、正常生产经营的榨菜企业,二、申报条件(一)榨菜企业:1.区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具备出口资质的榨菜生产企业,(二)新办企业:新申办并从事榨菜生产加工的企业证照齐全,(三)本年度内已申报获批或正在实施财政补助类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三、项目支持内容和环节本项目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项目配套的企业自筹资金可用于:购置榨菜加工生产线设备或投入原料池建设以及配套设施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60万元,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二)取得项目补助的榨菜企业,七、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一)时间:2023年11月16日17:00前将申报的实施方案报送至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企业服务科,八、其它(一)长江上游榨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的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进行严格管理,将按有关规定扣减补助资金直至追回全部项目建设补助资金,附件:创建长江上游榨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