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分配总体情况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84号)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下达2022年度茂名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拨)的函》(茂交财函[2023]58号),本次拨付我市的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共750.0523万元,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195.9241万元,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522.3559万元,详细分配如下:一是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195.9241万元,二是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522.3559万元,三是出租车费改税补贴资金4.3870万元,四是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资金27.3853万元中,二、补助对象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3〕7号),本次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助对象指定为2022年9月30日23时59分在册(广东省综合运输业务协同平台综合运输服务系统)运营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含新能源车辆)、出租车(含新能源车辆)、新能源公交车,三、县级市拨各公司补助资金的计算方式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3〕7号)的要求(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规定的分配原则,详细计算方式如下:公司农客车费改补贴资金=市下拨农客费改税资金÷(全市非镇通村农客车总里程×1镇通村系数+全市镇通村农客车总里程×1.5镇通村系数)×(公司非镇通村农客车总里程×1镇通村系数+公司镇通村农客车总里程×1.5镇通村系数)公司农客涨价补贴资金=市下拨农客涨价补贴资金÷(全市镇通村农客车总里程×1.5镇通村系数)×(公司镇通村农客车总里程×1.5镇通村系数)公司出租车费改补贴资金=市下拨出租车费改资金÷全市出租车总里程×公司出租车总里程公司新能源出租车涨价补贴资金=市下拨新能源出租车涨价补贴资金÷全市新能源出租车总里程×公司新能源出租车总里程公司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资金=市下拨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资金÷(全市大于10米新能源公交车总里程×1+全市8-10米新能源公交车总里程×0.75+全市6-8米新能源公交车总里程×0.5)×(公司大于10米新能源公交车总里程×1+公司8-10米新能源公交车总里程×0.75+公司6-8米新能源公交车总里程×0.5),四、补助资金发放本次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预拨县级市财政局,资金分配要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各公司具体分配资金详见《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预拨)分配表》(附件1)、《2022年度出租车费改税补贴资金(预拨)分配表》(附件2)、《2022年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资金(预拨)分配表》(附件3)、《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4)、《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