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发布了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省级专项政策,建设中印尼合作五个平台,政策从要素保障、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通关政策等4个方面15条措施入手,支持示范园区内项目纳入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清单,支持示范园区渔港项目列入全省渔港规划中期调整项目清单,支持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建设元洪校区,加强示范园区集疏运网络建设,支持福州港开展面向印尼等东南亚国家的海铁联运服务合作,在产业政策方面,支持示范园区复制享受自贸试验区政策,支持在示范园区设立水果、水产品集散中心,支持示范园区建设食品安全运营保障体系,对示范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示范园区内企业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支持示范园区通关服务信息化平台纳入省“单一窗口”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