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49号)和《南丹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丹政办发〔2023〕51号)文件规定,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第三批补贴对象确定工作于2023年10月31日结束,我县芒场镇等农机大户开展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向镇人民政府及县农机中心提出机械化作业补贴资金申请,经资格审查、现场核验,符合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条件,确定为拟补贴对象,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1月15日前,向镇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农机服务中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县农机服务中心农业生产社会化(生产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78—7232720.南丹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11月9日文件下载:南丹县社会化服务第三批公示表正式版(11月9日).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