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鹤山市乡风文明建设水平,助力鹤山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根据市文明委工作部署,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鹤山市2021年“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经各镇(街)推荐、市文明办综合评审、资格审查、文明办核查等程序,综合评选得出2021年鹤山市“星级文明户”候选名单(名单附后),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1.公示时间:2022年3月30日至4月6日止,2.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3.受理单位:鹤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8号邮政编码:529700联系电话:8887716附件:2021年鹤山市“星级文明户”候选名单.xls鹤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3月29日附件: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