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创业担保贷款”有关再就业扶持政策,推进镇沅县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未安置复转军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的自主创业,加强和创新我县创业人员早就业、多就业、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对4户创业担保贷款人员给予公示,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至1月9日,公示期内,若认为有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879—581485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9—5816979(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附件:镇沅县第一批拟推荐创业担保贷款人员公示名单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