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宝塔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奖补资金的有效利用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主体申请、村镇审核、部⻔验收、财政兑付”的程序兑付奖补资金,2023年9月21日至9月22日,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组,成验收组对宝塔区临镇镇汾川果业农⺠专业合作社等14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且符合奖补政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3年10月30日-11月10日),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反映,电话:0911-8818170、0911-8819288..附件:2023年宝塔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情况公示关于对2023年宝塔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奖补情况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