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农家乐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浙农字函【2022】104号)以及《关于清理规范农旅融合示范点(农家乐)经营主体及经营活动的通知》(余农【2021】10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依据《浙江省农家乐等级认定办法(试行)》(浙农产发【2022】2号)、省地方标准《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要求》等相关办法标准的条件及流程,经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部门联合核查,拟认定余姚市岚风山庄、浙江垚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新氧农业有限公司、余姚市梁弄百果园农场等4家经营主体为余姚市2023年度农旅融合示范点(等级农家乐),公示时间为11月9日-11月14日,如有异议,联系电话:62830237,余姚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