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待发文)、《上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7〕13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绍兴天马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初审汇总,我们对2021年度开放型经济政策外贸部分第四批拟兑现项目进行了复核和清算,共项目17个,涉及企业14家,拟兑现资金总额24327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叁仟贰佰柒拾元整(详见附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82125484,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2年3月30日起至4月1日),附件:2021年度开放型经济政策外贸部分第四批(补充项目)兑现资金汇总表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