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自2023年12月起,可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内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二、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筑业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须通过“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https://skypt.gdcic.net/#/user/home)和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数字住建”统一门户(https://zjj.dg.gov.cn/zjjsso/)提交资料,材料清单详见办事指南子项编号04.01中最小粒度“04.01.16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延续)”(网址:https://zjj.dg.gov.cn/zjj_mgr/itemmanage/itemSecond/viewSecond.action?id=93ea9e7845445ab4014548704300010c),三、需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的勘察、设计、监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事项的,相关工作要求详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办事指南》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常见问题汇总》,提交材料含地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资质核查意见》的,企业可通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数字住建”统一门户(https://zjj.dg.gov.cn/zjjsso/)提交资料办理,材料清单详见办事指南子项编号“04.08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企业资质核验”(网址:https://zjj.dg.gov.cn/zjj_mgr/itemmanage/itemSecond/viewSecond.action?id=8a1288e98b81152d018ba3e1f7fe29cb),四、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9日(经办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