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金〔2023〕139号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1号)有关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3〕102号),对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组织开展了绩效评比,现将绩效评比结果公布如下:一、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第一等次(5名):江苏常州高新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泰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太仓市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徐州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泗洪县苏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二等次(6名):江苏镇江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扬州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溧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南通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高邮市东方邮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响水县财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三等次(6名):南京紫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徐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射阳县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徐州开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再保南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二、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江苏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通报表扬,各市县财政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价导向作用,引导和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准公共定位,加强服务能力建设,降低服务门槛和费率,聚焦支小支农主业,推动建立“能担、愿担、敢担”长效机制,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