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经费资助实施办法》(沪财发〔2020〕16号)、《关于开展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历年资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331号)规定,市就业促进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项目进行了评审验收,现对验收通过的师资队伍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就业促进中心提出,受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800号1号楼511室电子信箱:zhipeishizi@163.com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2023年11月9日2023年度第二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历年资助项目验收汇总表序号申报单位项目名称1上海强生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师资队伍建设项目2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21年师资队伍建设项目3上海市建设协会2021年师资队伍建设项目4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师资队伍建设项目5上海宝玉石协会2021年师资队伍建设项目6上海市电力工程行业协会2021年师资队伍建设项目7上海洗染业行业协会2021年师资队伍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