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东平县“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要求,县教体局组织审核,最终评选周倩楠等996名同学为东平县“美德少年”,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县教体局基教科反映,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附件:东平县美德少年.xlsx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