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示如下:一、公示内容:1、调整内容:拟在2#厂房增加第四层,增加建筑面积1437.64平方米,拟在4#厂房增加第四层,增加建筑面积2884.2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37.78平方米,建筑面积876.56平方米,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39490.3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45533.07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为14724.15平方米,容积率为1.08,计算容积率为1.25,2、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图,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