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汾渭平原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方案》、《西安市清洁取暖提升专项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落实西安高新区洁能源替代(煤改洁)补助政策,一、补助范围西安高新区煤改洁补助政策适用于已完成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改造任务的农村地区,补助对象为已完成煤改洁设备改造且不再使用散煤取暖的农村地区常住居民,二、执行期限补助政策执行期为2023-2027年5个采暖季,三、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用户给予运行补助,补助标准为采暖季600元/户,四、相关要求按照“补量不补价”原则,将财政补助资金折算为采暖季用电量、用气量,通过电力公司发放到户,暂不具备到户条件的,通过“一卡通”系统据实发放到户,采暖季结束后未使用的电量原渠道扣回,散煤复燃行为与煤改洁运行费补贴申领挂钩,坚决杜绝领取补贴后散煤复燃的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