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王传峰等7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王传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0313济南市莱芜区绿之森保健食品中心2丁秀菊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5126济南市莱芜区涵可小吃店3赵国栋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5119济南市莱芜区辰霖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服务中心4陈翔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511X济南市莱芜区麦城烘培店5周英返乡创业农民工371202********5923济南市莱芜区玲峰建筑工程施工队6谭文超返乡创业农民工371202********6823济南市莱芜区壹壹蔬菜种植林场7张俊平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834济南市莱芜农高区鹿家堂物资经营部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4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