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鼎城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来源:鼎城区财政局发布时间:2023-11-0811:43:18浏览次数:次【字体:小大】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鼎城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鼎城区税务局联合审核并公示,确认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1家单位为2022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1家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的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二、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三、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要求,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四、以上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应税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特此公告,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鼎城区税务局2023年11月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分享到:【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