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十批宜宾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宜人社职〔2023〕16号)精神,经过单位推荐、征求意见,确定了筠连县第十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拟选拔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8日-14日),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公示人员的情况,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受理单位: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股(0831-7720636),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附件:筠连县第十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拟选拔推荐人选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