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于11月10日起(以现场考察实际组织情况为准)进行现场考察,会同相关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对申报单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条件情况进行核查,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前期基础条件是否真实,包括申报单位研发投入、研发能力情况,(三)申报单位科研生产条件,如项目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二、现场考察程序(一)介绍情况,专家审阅核查项目申报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及针对项目遴选评审意见的补充材料等,专家听取申报单位关于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基础、支撑条件和保障措施等(申报单位PPT汇报不超过10分钟),专家考察项目申报单位科研条件、生产场地等科研生产基础,现场考察意见为“不通过”的项目不进入项目立项环节,三、注意事项1.请各主管部门、项目申报单位高度重视现场考察工作,3.现场考察专家遴选、项目申报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等所有现场考察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