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农发〔2023〕119号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接市局通知,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现代设施农业装备设施建设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农村实用人才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养“头雁”培育支出方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3〕10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及时申报,申报必须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相关要求,严禁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18:00前,报送合阳县农业农村局计财室,附件:《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docx合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7日(联系人:成笑笑,联系电话:551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