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1]126号)文件要求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有关工作规定,我局对申报的2类3项2022年省级下放知识产权促进类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形式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4月6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且经公示无异议需要评审项目进行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注册证明(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我局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660-3380707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1室邮编:516600附件:1:2022年度汕尾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形式审查结果与资金分配方案.docx2:2022年度汕尾市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项目形式审查结果与资金分配方案.docx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30日关联稿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