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现将我市企业名单(第二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二)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请各区工信部门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生成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10日前报送所在区的工信部门,纸质件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17:00,于11月12日前将本区申请名单及企业相关纸质材料书面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注意事项(一)申报企业可于11月23日前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相关情况,(二)名单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申请方式,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区(县)工信部门对名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名单内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7日(联系人: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