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调整,现公示如下:一、公示内容:1、调整内容:拆除原煤渣场、罐区、APP车间、成品仓库/冷冻站/变电所、给水站、门卫2,新建建筑包括二车间、三车间、变配电间、门卫、污水站辅助用房、汽车装卸站,建筑外立面色彩统一调整为米黄色,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15491.46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9274.48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为8139.39平方米,管架占地面积1081.5平方米,2、公示图纸:调整后总图,二、市民权利: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三、公示期限: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6日四、反馈方式: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323000联系电话:0578-2990183(刘)0578-2990162(徐)公示材料(5).zip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