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公路路基路面长期性能科学观测网(以下称观测网)建设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针对我国公路建设、运维特点,优先支持具备开展长期性能观测条件并已开展相关工作的观测点开展试点,申报单位应在认真梳理相关工作和条件基础上,按照《公路路基路面长期性能科学观测网试点建设指南》(见附件1,并编制《公路路基路面长期性能科学观测网试点建设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以下称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单位报送的《申报书》进行审核确认,综合考虑相关观测点基础条件及与观测网建设要求匹配度、申报单位能力和保障措施、推荐单位是否提供相关支持等因素,部将与相关观测点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牵头申报单位签署任务书,部依据任务书明确的试点建设任务和工作节点,每年对各地各单位试点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评估,三、有关要求试点观测点牵头单位和推荐单位要深刻认识观测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试点观测点建设运行所需经费主要由试点单位自行解决,部将会同各推荐单位、各试点建设单位,四、试点建设申报各推荐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与观测网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