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来滨州就业创业,按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三进三创”工程加快推进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滨委人组发〔2022〕4号)政策规定,拟对我县符合申领购房补助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43-8197098,附件:2023年度大学生购房补助申请汇总表工作单位姓名领取补助年限本次申请补助金额(万元)备注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惠民支行李元康第1年2惠民县国伦商贸有限公司王会健第2年2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