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农建发〔2022〕8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晋农建发〔2023〕1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晋农建发〔2023〕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第一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2〕49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第二批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3〕6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等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22号)文件及省厅农田建设管理处有关精神,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审批主体,组织专家组对原平市上报的2023年原平市大林乡等四(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项目2023年原平市闫庄镇等六(镇)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审核,现将评审通过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1月6日至11月10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附件:原平市2023年度拟建国家安排高标准农田项目情况表联系人及电话:农田建设管理科周波0350-3031165,忻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