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县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园区均可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申报程序申报单位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网址:http://hrss.ah.gov.cn/,点击“博士后”子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核,从系统中导出生成《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各设区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后,填写《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连同《申报表》《推荐报告》统一邮寄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将《汇总表》和《推荐报告》电子版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博士后设站申报”办理事项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三、有关要求(一)各地要做好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工作站申报工作,各设区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审核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5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附件: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doc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