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2〕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活动时间2022年4月1日0:00开始,6月30日24:00结束,补贴金额用完即止,二、适用范围为我市餐饮商户(含住宿餐饮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订餐服务并配送,服务餐饮商户不少于500户以上,且为餐饮商户补贴配送费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电商平台,三、补贴金额对2022年4-6月份为餐饮商户减免配送费500万元以上的电商平台,一次性给予所减免配送费金额2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四、补贴要求1、平台对哈尔滨区域(含九区九县)产生外卖订单配送业务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平台按单笔订单配送费金额不低于20%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