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加工能力,延长产业链条,整建制全要素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建设,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第四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种)发〔2023〕33号)精神,我单位对原州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了公开遴选,最终确定以下企业实施该项目:一、种薯繁育企业1、固原天启薯业有限公司2、宁夏土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宁夏卓盛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二、淀粉加工企业1、宁夏华尔晶淀粉有限公司2、固原利华淀粉有限公司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监督电话:0954-26690690954-2031867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