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菏泽市企业创新创优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菏财企〔2020〕2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企业创新创优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菏财工〔20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区政府推荐、第三方评审,确定拟扶持项目17个(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日至11月7日,在公示期内,对已上报项目持有异议或进行举报的,请将书面意见传真或电邮至市财政局,并提供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姓名和联系方式,菏泽市财政局公示电话及邮箱:0530-5613705hzsczjqyk@126.com2023年市级企业创新创优资金拟扶持项目.xlsx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