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林木种子采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和《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彭阳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对山杏、山桃、柠条等林木种子的采种期进行公告,各树种采种期如下:山杏种子:7月1日至7月31日山桃种子:7月20日至8月20日柠条种子:6月20日至7月20日禁止在林木种子不成熟季节,不成熟林分内抢采掠青以及损坏母树的树皮、树干、枝条和幼果等,禁止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集林木种子,违反者,将依据种子法规定,责令停止采种行为,没收所采种子,并处以所采林木种子价值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彭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