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拟定于2023年11月3日在洛河澄城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平台(樊家川段)、长宁河富源水库、良辅河段、孔走河建都水库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放流苗种、数量和规格为:鲢鱼:4.5万尾,规格:全长≥10cm,草鱼:4.5万尾,规格:全长≥10cm,鲫鱼:5万尾,规格:全长≥8cm,严禁在县内的所有自然水域放流、抛弃有害的外来入侵水生物种,在放流活动结束后15天内,禁止在放流水域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对违法捕捞、放流抛弃外来入侵水生物种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构成犯罪的,县公证处对活动进行公证,举报电话:澄城县农业农村局0913-6712128澄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0913-6736600澄城县畜牧发展中心0913-6712427澄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