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节能专项资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仑发改〔2022〕47号)相关规定,结合《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度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甬财政〔2023〕709号)的市级补助清单,经征求区各部门意见,拟对符合本区补助条件的本批次节能技改项目相关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公示期从2023年11月2日至11月8日,联系人:金代军,吴星梅,联系电话:89383368,89383360,传真:89383383,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区行政中心A座A0511,北仑区发改局能源管理科,附件:2023年度北仑区(开发区)重点节能改造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公示表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1月2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