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实施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公示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11月1日受理建瓯市章法书法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出的实施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七个工作日):申请人:建瓯市章法书法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场所地址:福建省建瓯市水西路246-9号经营范围:书法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举办者类别姓名性别户籍或国籍备注法定代表人廖友珍女福建省建瓯市主要负责人雷相锋男福建省建瓯市投资人廖友珍女福建省建瓯市根据《行政许可法》《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文旅规文〔2022〕7号)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联系电话:0599-3834416传真:0599-3833197通讯地址:福建省建瓯市瓯宁路7号大楼邮编:353100公示机关: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11月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