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保就业”任务,县劳动就业中心与广东京创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2023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广告制作合同书,通过户外广告画定点投放、抖音短视频播放、宣传车流动宣传、LED屏滚动播放、宣传伞派发等方式广泛宣传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扩大社会知晓面,广告费用合计17.3795万元,根据《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汕财社〔2020〕2号)文件第十条第16点第10小点其他服务类补助的规定,所需费用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8日(7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县人社局大楼4楼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689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