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3年11月2日-11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初步审核意见进行公示,行政许可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于2023年11月8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咨询初审意见应带上受理通知单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附件:房地产开发资质初审意见表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1日附件房地产开发资质初审意见表(公示期:2023年11月2日-11月8日)序号属地企业名称申请事项审批决定备注1嘉陵区南充市元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二级资质重新核定同意,2西充县四川宇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级资质新办核定同意,3顺庆区南充科华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级资质重新核定同意,4顺庆区南充市腾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级资质重新核定不同意,专业管理人员王睿珍不符合资质申请要求,5高坪区南充御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二级资质新办核定不同意,7南部县南部县蔚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级资质重新核定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