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实施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的监督管理,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一)资金范围省、市2023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二)单位范围省、市2023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实施单位,二、检查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实施单位情况及项目组成员情况等,三、检查方式本次监督检查以项目实施单位自查、市市场监管局现场抽查的方式开展,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照检查资金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材料报送情况开展现场抽查,四、相关要求(一)报送要求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自查情况编写项目中期报告(模板见附件2)和填写《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后扫描版PDF版)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箱:mm2275966@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中期检查材料”),(二)检查要求请各项目实施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自查工作,在自查及抽查中发现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问题,请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请及时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沟通联系,)附件:1、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清单.doc2、项目中期报告模板.docx3、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检查表.doc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