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新乡市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市政府决定对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83家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激发企业家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健康发展,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要珍惜荣誉、敢于担当,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大潮,发挥资源的集聚优势、产业的领军优势、市场的开拓优势,带动乡村产业发展,为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新贡献,附件: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新乡市人民政府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