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依据《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科技惠企政策十条》(浙科发高〔2021〕75号)、《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舟委发〔2020〕10号)等,从企业创新税收优惠、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奖励、产业“卡脖子”技术重大科技攻关、科技企业培育、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企业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奖励、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补助、企业购买科技服务创新券补助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三)实施产业“卡脖子”技术重大科技攻关补助政策,每个项目最高补助市财政科技经费500万元,(四)实施科技企业培育奖励政策,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五)实施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补助政策,对新获批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经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省级和市级优秀众创空间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九)实施企业购买科技服务创新券补助政策,每家每年可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创新券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