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国家工程师奖”表彰,根据交通运输部党组要求,确定了我部“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2名个人,含差额),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31日起至11月6日止(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6日前向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电话:010-65293459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2023年10月31日“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公示一、个人奖正式推荐对象(2名,含差额)宋神友深中通道管理中心主任兼总工程师朱衍波民航数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首席科学家二、团队奖正式推荐对象(1支,含差额)救捞工程关键技术攻关团队依托单位: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